主星草稿
天同
紫微星系的一顆,《全書》以它為福德宮主。


天同是紫微星系的一顆,緊接在武曲之後。《全書》說天同屬水,為南斗第四星,化氣為福,是福德宮的宮主。道教《南斗經》的天同也排第四,是斗數與道經南斗序號一致的兩顆之一。現代天文辨識未確認。
異說
- 五行:卷二表作「水金」,其他兩處作「水」。
- 斗分:卷一作「南方第四星」,「方」疑為「斗」之誤。
主星草稿
紫微星系的一顆,《全書》以它為福德宮主。


天同是紫微星系的一顆,緊接在武曲之後。《全書》說天同屬水,為南斗第四星,化氣為福,是福德宮的宮主。道教《南斗經》的天同也排第四,是斗數與道經南斗序號一致的兩顆之一。現代天文辨識未確認。